2月20日讯:2月19日晚间,格林美修订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定价原则、限售期限等进行了修订。
其中,发行对象修改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修改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限售期修改为“6个月”;发行时间修改为“在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格林美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三元动力电池产业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格林美拟实施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总投资额为49,800.00万元,本项目拟采用新电芯以及废旧电池包拆解出的旧电芯为主要原材料,计划建设年产50,000组车用和50,000组梯次利用动力电池PACK生产线,建设地址位于荆门经济开发区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建设周期为3年。
此外,格林美拟实施3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总投资额为86,000.00万元,本项目拟建设3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线,建设地址位于荆门经济开发区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建设周期为3年。
最后,格林美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4,193.67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现金流量。
格林美表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三元电池前驱体及三元正极材料的产能将迅速扩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梯级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将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全面提升研发实力,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