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税则委:自12月26日起1年内不再加征对美部分商品关税
发布时间:2019-12-19 15:03:29      来源:上海有色网
》现货
》行业
》期货


》终端
》宏观
》相关


网讯:12月1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2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主体就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提出的有效申请完成了审核,决定排除其中部分商品,有关事项如下:
对附件清单所列商品,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一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附件: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pdf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19日


点击关键词查看更多相关资讯


现货价格
价格预测
金属库存


加工费
产量数据
开工率


进出口
再生金属
汽车


家电
电网
房地产


电池
深度专题
历史价格


产业数据
会议
华南金属


扫描二维码,申请加入金属交流群,请注明公司+姓名+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