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讯:为控制全区能源消费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9 日至12月26 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邮箱、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471—6659212,或将邮件发送至nmgfgwhzc@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点击关键词查看更多相关资讯
现货价格
价格预测
金属库存
加工费
产量数据
开工率
进出口
再生金属
汽车
家电
电网
房地产
电池
深度专题
历史价格
产业数据
会议
华南金属
扫描二维码,申请加入金属交流群,请注明公司+姓名+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