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电缆盘、废钢等废旧物资综合资产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GR2019BJ1004033
当前价:¥602,151.60
起始价: ¥602,151.60 溢价率:0.00%
保证金: ¥120,430.00 (综合资产保证金钱包)
加价幅度:¥ 5,000.00 服务费: 5.00% 限时报价期:120秒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19.10.31 13: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19.11.14 13:00:00
资产描述 :
该批标的资产主要是购买机器设备所形成的部分包装物如电缆盘、废钢(以现场实物为准,资产照片仅供参考),目前存放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资产状态)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二、(意向方踏勘)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有权要求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书面确认。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三、(意向方资质)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四、(递交申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五、(成交付款)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六、(资产移交)受让方须自签署《动态报价成交确认单》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并自交易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七、(移交管理)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自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 八、(争议解决)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其他披露事项: 现场踏勘信息: 接待踏勘与资产状况咨询联系人: 王海艳 联系人电话:18851*** 可接待踏勘时间: 项目公示期间的工作日(10:00-12:00,14:00-17:00)
项目负责人: 黄寓韩 联系电话: 010-66****
会员: 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电话: 18500***
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明细表
日期:2019年5月
基层单位(全称):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全称 数量 资产原值 已提折旧 资产净值 已提减值 资产净额 评估值 购置时间 使用部门 账实相符情况 处置方式 处置(报废)原因
一、固定资产 - - - - - -
(一)大额资产 - - - - - -
(二)小额资产 - - - - - -
二、废旧物资 - - - - -
1 废钢 252吨(具体数额以实际现场看货为准,该数据不作为最终依据) - - - - - 采购与物资管理部 公开挂牌 设备包装物,无使用价值
2 电缆盘 288个(具体数额以实际现场看货为准,该数据不作为最终依据) - - - - - 采购与物资管理部 公开挂牌 设备包装物,无使用价值
承诺事项: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信息真实、完整,数据准确,不存在欺报瞒报事项,并承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开展资产报废处置相关工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的,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经办人: 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
财务部门负责人: 实物管理部门分管领导:
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