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关税“换马甲”,这次有什么不一样?
发布时间:2026-07-22 11:25:23      来源:雪涛宏观笔记

特朗普政府作为过渡性措施的122关税将于7月24日到期。但关税政策仍是特朗普核心经济议程的重要支柱。从特朗普政府已经采取的政策行动看,美国正在通过301调查、338调查和232调查,分别重建国别关税并扩大行业关税。

一、122条款到期后,特朗普新关税如何接续?

301调查主要针对特定国家的贸易政策和做法。最新落地的国别案例是巴西。USTR已完成调查,决定自7月22日起对巴西商品加征25%关税,同时设置一定范围的产品豁免。更大范围的301行动也在同步推进。USTR已针对16个经济体启动结构性产能过剩调查,并针对60个经济体启动强迫劳动调查。其中,强迫劳动调查已提出加征10%或12.5%关税的拟议行动,但尚未公布最终措施,结构性产能过剩调查仍在进行。

338正在成为新的国别反制工具。7月20日,特朗普依据《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签署三项总统公告,以加拿大在汽车、酒类和乳制品领域对美国商品实施歧视性待遇为由,对近200亿美元加拿大商品加征50%关税,定于8月19日生效,覆盖葡萄酒、冰球杆和水泥等产品,不因商品符合USMCA原产地规则而豁免。

232调查以进口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依据,主要覆盖钢铁、汽车、芯片和药品等战略性行业。在强化既有钢铝关税、对汽车及零部件加征关税的基础上,美国于2025年新启动12项232调查。目前,铜、木材、中重型车辆和特定先进计算芯片关税已经落地,药品关税已经公布但尚未生效。关键矿产和商业飞机调查结束后未立即加税,无人机、多晶硅、风机、工业机器人和医疗设备等调查尚未公布最终措施。

与能够通过总统行政命令迅速实施的IEEPA关税和122关税相比,301关税和232关税虽然法律依据扎实,但是均需经过调查、磋商和执行程序。比如,USTR的200多名工作人员需要同时承担贸易谈判、301调查和协定执行等任务。然而,负责232调查的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甚至还面临人员收缩。据Bloomberg估算,截至2026年4月,BIS较2024年减少了101名员工,降幅约19%,而同期承担的任务已经扩展至出口管制和多项行业关税调查。

338条款提供了一条更快的补充路径,不要求经历类似301调查的立案、公众评论和听证程序,总统作出外国歧视美国商业、使其相对于第三国处于不利地位的事实认定后,即可发布公告,并在30天后对相关国家商品加征最高50%的附加税。但338的适用门槛较窄,必须针对可识别的差别待遇。此次美国对加拿大汽车、乳制品和酒类采取338措施,表明其更适合处理特定国家和具体争端。

因此,短期内,301关税和232关税难以无缝接替即将到期的全球10%附加税,338也无法承担全球性替代功能。美国更可能以301覆盖重点贸易伙伴,以232覆盖战略性行业,并以338快速回应个别国家的歧视性或报复性措施,随后再随着调查推进逐步扩大新关税体系的覆盖范围。

二、新关税体系对全球经济体和行业的影响

第一是不同经济体的税率不同,大体会延续之前的关税税率。

强迫劳动301调查覆盖60个经济体,拟议税率为10%或12.5%,其中16个经济体同时被纳入结构性产能过剩调查,中国、越南、德国和巴西等还面临国别专项调查。被纳入的调查越多,潜在加税风险越高,但各项关税未必简单叠加。

贸易协议是约束最终税率的重要因素。格里尔表示,美国将遵守与欧盟、日本等经济体约定的综合关税上限。按照现有协议,英国的潜在上限为10%,欧盟、日本和韩国为15%,印度为18%,部分东南亚经济体为19%或20%。对已经达成协议的经济体,301调查仍可提供新的征税依据,但新增关税可能被纳入协议税率,而不是在上限之上继续叠加。

尚未达成协议、仅形成缓和安排或仍在谈判的经济体,税率上限并不明确,面临的政策不确定性更高。中国同时被纳入强迫劳动、结构性产能过剩和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履约调查,现有中美安排又未设定综合关税上限,后续税率仍有较大的调整空间。

338条款则增加了对美实施差别待遇经济体的额外风险。美国尚未公布潜在适用对象名单,但在三份加拿大338公告中分别认定,加拿大仅对美国汽车实施关税和配额限制,在采购、分销和零售环节限制美国酒类,并在奶酪关税配额分配中给予欧盟比美国更优惠的待遇。这些措施均被认定使美国商业相对于第三国处于不利地位。白宫还特别指出,过去一年半只有中国和加拿大选择针对美国关税采取反制,而不是通过谈判解决。

第二是行业层面仍然是普遍加征、重点豁免,豁免范围与122条款完全一致。豁免范围主要集中在美国进口依赖度较高、短期难以替代的领域,比如能源、药品、化肥、关键矿产、部分农产品、民用航空产业链、计算机、半导体制造设备和显示模组等,或加税后容易推高生产和生活成本的商品。

232关税和强迫劳动301关税不叠加。目前232关税覆盖的行业包括钢铝及其衍生品、铜制半成品及高铜含量衍生品、乘用车和轻型卡车及零部件、中重型车辆及零部件、客车、木材及部分木制品,以及特定先进计算芯片。这些行业不再叠加强迫劳动301关税。关键矿产和商用飞机虽然已经完成232调查,但尚未加征关税,相关商品能否豁免301仍取决于具体税号是否列入豁免清单。

后续行业税负还取决于301和232调查的推进。结构性产能过剩301尚未公布征税范围,但较大可能延续强迫劳动301的处理方式,使用同一套豁免清单。国别专项301则不适用统一豁免框架,具体范围将取决于调查结论和双边谈判结果。药品232关税已经公布但尚未生效,多晶硅、无人机、风机、工业机器人和医疗设备等调查尚未落地,相关行业仍面临新增232关税的风险。

三、新关税体系对中国影响有限

如果强迫劳动301关税按12.5%落地,替代122关税的10%,美国对中国商品的整体加权税率将由21.9%升至23.1%,提高1.2个百分点。

税率最高的行业是钢铁及其他金属制品、汽车及零部件、通用及专用机械、医药及医疗用品和纺织服装,分别达到45.1%、39.9%、34.0%、31.1%和29.8%。钢铁、汽车和机械虽然存量税负较高,但税率增量仅为0.4-0.8个百分点。

边际受影响大的行业是纺织服装、农产品、仪器钟表及珠宝、塑料橡胶制品和木材家具,税率提高约1.9-2.5个百分点。

后续对华关税的变化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结构性产能过剩301调查和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履约301调查,可能形成新的对华加税措施。二是中美元首会晤后的降税安排,可能扩大对华商品的关税豁免范围。双方已为各自不少于300亿美元的商品建立潜在对等降税框架,并明确部分农产品市场准入安排。由于具体商品清单尚未公布,哪些商品可适用最惠国税率或更低税率,仍待后续磋商确定。

注:截至2026年7月21日,美国参议院已正式提交S.5025《制裁俄罗斯法案》,拟对俄罗斯原油、天然气进口量前五名及协助规避石油制裁程度最高的五个经济体加征最高100%的附加关税,较原案的500%明显下调。目前法案已转交参议院银行委员会,尚未表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