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六部门印发《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 提高有色等行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
发布时间:2022-06-28 14:02:49      来源:工信部

6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重点用水行业水效进一步提升,钢铁行业吨钢取水量、造纸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下降10%,石化化工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下降5%,纺织、食品、有色金属行业主要产品单位取水量下降15%。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工业节水政策机制更加健全,企业节水意识普遍增强,节水型生产方式基本建立,初步形成工业用水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格局。

《计划》重点从六个方面对工业水效提升行动提出要求。一是强化创新应用,加快节水技术推广。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转化,其中,有色金属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向是,有色冶炼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湿法冶金高含盐废水循环利用、重金属冶金污酸废水处理及资源化等。遴选推广节水技术装备。鼓励地方、行业协会以及重点企业开展技术交流、业务培训和供需对接等活动,大力推广应用高效冷却和洗涤、废水循环利用、高耗水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装备。到2025年,推广应用200项先进适用的工业节水技术装备。

二是强化改造升级,提升重点行业水效。推动重点行业水效提升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园区、集聚区主动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节水评估,深挖节水潜力,实施工业水效提升改造,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升级改造行动,引导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优先支持水效提升改造项目,加快废水循环利用、海水和雨水及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建设。有色金属行业水效提升改造升级重点方向是:有色矿山酸性废水源头控制和优化调控、选矿废水分质回用、有色冶炼重金属废水处理与回用等。推动节水降碳协同改造。聚焦重点用水行业,支持企业优先开展厌氧氨氧化脱氮、新能源耦合海水淡化等节水降碳技术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及园区在现有用水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实施数字化降碳改造,协同实施用水数据与碳排放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探索建立上下游企业节水降碳合作新模式,推动上游企业将有机物浓度高、可生化性好、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作为下游污水处理厂碳源补充,减少外购碳源,实现节水降碳协同增效。

三是强化开源节流,优化工业用水结构。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扩大工业利用海水、矿井水、雨水规模。鼓励有条件的矿区及周边工业企业、园区加强技术改造,建设一批矿井水分级处理、分质利用工程,提高矿井水利用规模。鼓励企业、园区建立完善雨水集蓄利用、雨污分流等设施,加强管网建设,有效利用雨水资源,减少新水取用量。到2025年,工业新增利用海水、矿井水、雨水量5亿立方米。

四是强化对标达标,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加强工业水效示范引领。到2025年,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用水行业中50%以上的企业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创建120家节水标杆企业、60家标杆园区,遴选50家水效“领跑者”企业、20家“领跑者”园区。完善工业节水标准体系。鼓励参与节水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共同制订国际标准。到2025年,制修订100项节水标准,用水定额、节水型企业等标准基本覆盖重点用水行业。

五是强化以水定产,推动产业适水发展。持续优化用水产业结构。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控磷铵、黄磷、电石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的退出,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和绿色环保等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高低水耗高产出产业比重,减少水资源消耗。因地制宜地提升区域工业水效。贯彻落实区域重大战略,依据不同区域水资源禀赋、水环境承载力等特点,差异化推进工业水效提升。在京津冀及黄河流域等地区,严控钢铁、炼油、磷铵、电解铝等重点用水行业新增产能,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推动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加快废水循环利用及海水、再生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利用,减少新水取用量。在长江经济带等地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长江经济带等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加强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推动沿江企业加大废水循环利用力度,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

六是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提高数字化水效管理水平;提升智慧化节水服务能力;鼓励第三方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面向工业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提供水资源技术、数据、政策等信息服务。到2025年,培育100家优质水效提升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